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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历史长河的奔涌中,社会肌体总会滋生一些侵蚀正义的暗疮。从春秋时期"刑起于兵"的法治萌芽,到当代"扫黑除恶"的系统工程,中华民族对正义的追求始终与制度文明的演进同频共振。这场雷霆行动不仅是对黑恶势力的精准打击,更是一场重塑社会生态的深刻变革。
中国古代的"六出律"开创了"以刑止刑"的治理智慧,但封建社会的法律始终受制于皇权。新中国成立后,1951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》首次将"黑社会性质组织"纳入法律范畴,1982年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斗争更标志着专项治理的常态化。这些法治实践为新时代扫黑除恶奠定了制度基础,但受制于经济发展阶段,社会治理仍存在"看得见的管住,看不见的管不了"的困境。
新时代的治理体系呈现出多维突破。在法治层面,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增设"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",将"软暴力"纳入打击范围;在制度层面,建立"中央督导+省级统筹+市县落实"三级责任体系,实现线索摸排、案件侦办、综合治理全链条闭环;在技术层面,"雪亮工程"覆盖全国280万个村庄,大数据预警系统每年拦截涉黑信息超500万条。这种立体化治理模式,使扫黑除恶从"运动式打击"升级为"常态化治理"。
这场战役带来的社会变革远超预期。2020年专项斗争收网时,全国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、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,刑拘涉案人员16.1万人。更深远的影响体现在社会治理结构的重构:广东清远建立"村务监督委员会",浙江诸暨推行"基层治理四平台",这些创新将扫黑除恶的成果转化为制度性治理能力。据最高检统计,2022年涉黑恶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43.3%,群众安全感指数提升至98.2%。
面对新形势,治理仍面临深层挑战。网络黑灰产、虚拟货币洗钱、跨境赌博等新型犯罪手段不断翻新,某地查获的"AI换脸"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.3亿元。更需警惕的是,部分领域存在"破而不立"的隐患,某地餐饮协会涉黑案暴露出行业监管的盲区。这要求治理必须向纵深发展,建立"打防管控"一体化机制,将扫黑除恶与基层党建、行业治理深度融合。
站在新的历史方位,扫黑除恶已超越单纯打击犯罪的范畴,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切口。从"扫黑除恶"到"黑恶清零",从"专项治理"到"系统治理",这场正义之战正在重塑社会运行的基本逻辑。当法治阳光照进每个角落,当正义之剑悬于每个角落,我们终将构建起"不敢黑、不能黑、不想黑"的持久安全屏障。这不仅是时代的命题,更是文明对自身局限的超越。